2019-02-18 16:36:35 来源: 南通网
不用自己装修可“拎包入住”、月租金根据地段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7元或10元……近期,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进行了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我市12户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拿到政府公租房。15日,记者联系上一户保障对象,实地探访了他的“旧居”与“新家”。
今年50岁的黄俊目前租住在外滩北苑的一间顶层阁楼。一张单人床,几件老式家具基本上组成了他的全部家当。
离异之后,黄俊就独自居住,“这些年换了不少工作,但都是干些体力活,工资有限。”提到上大学读美术专业的女儿他又面露喜色:“以后搬进了宽敞亮堂的新房,女儿也可以过来陪我了。”
这次摇号,黄俊选到了怡居苑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因为房子长期无人居住,防盗门锁孔生锈导致大门打不开,好在市住房保障中心紧急联系了工作人员前来开锁。经历了半小时的等待,好事多磨,黄俊终于迈入了新家的大门。
本批保障对象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满五年的在保户,有实物配租意向并且通过审核的轮候家庭。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丁磊告诉记者:“中心前期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筹集了17套房源供保障对象选择。摇号选房全程录像并上传到市住房保障网,以确保整个分配工作公平、公正、有序。”
记者18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最新政策,市区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有所调整: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收入线标准从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350元及以下(单身居民1550元及以下)调整为人均月收入在1890元(含)以下。
中等偏低收入困难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收入线标准从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400元及以下(单身居民2600元及以下)调整为人均月收入3020元(含)以下。
新政策还包括优秀农民工家庭及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10年以上的外来农民工家庭,可按照原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申请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标准与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记者 蒋娇娇 朱昊晨 吴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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