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0 08:24:13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不要拍卖我的车,我马上想办法筹钱。”某公司拖欠工伤职工韩某19万余元赔偿款已久。近日,该公司法人丰某被法院执行干警“逮”个正着。迫于强制执行的威力,丰某当即向韩某支付10万元,并于次日上午将余款全部付清。
韩某曾经是南通某劳务公司的工人。去年1月,韩某在公司工地上工作时不慎受伤,被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八级。此后,韩某多次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但单位一直拒绝支付。无奈之下,韩某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应向韩某支付工伤赔偿费用19万余元。因公司既未提起诉讼,也未在裁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韩某向港闸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7月15日中午,丰某出现在通州区五接镇一船厂,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后立刻行动。面对执行人员,丰某一开始还抱着侥幸心理谎称公司经营困难,要求分期支付赔偿款。在执行法官告知其如不迅速筹款将拍卖公司名下的车辆后,丰某迫于压力,当即承诺履行。 通讯员石晶晶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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