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2 11:22:30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男子曹某以公司需要资金过账为由,让他人向自己转款,但在归还时却故意输错对方卡号,暂时瞒住对方后,将这笔钱财用来偿还了个人债务。记者20日从港闸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这起诈骗犯罪案件。曹某因诈骗罪获刑四年,被处罚金五万元。
2018年10月,曹某因急于还债,谎称其公司需要资金过账,让被害人杨某向其指定的银行卡转账29万元,并承诺半小时内归还。杨某信以为真,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9万元转到了曹某持有的银行卡上。
曹某将杨某的银行卡号输错,造成转账不能成功,随后向杨某出示了手机中的转账记录,谎称已归还借款。当天,曹某将转账失败后银行退回的29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次日,杨某见钱款迟迟未到账,便找曹某讨要。曹某眼看自己无能力归还,只好与杨某一起到派出所报案,并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
法院根据曹某的犯罪行为,考虑自首情节并退赔小部分赃款的事实,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其继续向被害人退赔赃款26万元。
通讯员杨红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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