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8 15:09:38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15日,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赵某立案侦查。鉴定报告显示,案发时,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42.2毫克/100毫升,远远超出醉酒标准。
12日凌晨,通州区公安局兴仁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驾车行至江海大道与通富北路路口时长时间趴在车内一动不动。民警赶到现场后,无论如何拍打车窗玻璃,该男子始终毫无反应。为防止意外发生,民警不得不采取破窗的紧急措施。在此过程中,男子突然惊醒,发现民警后立即倒车打算逃离现场,将停在他车后的另一辆轿车前保险杠撞坏。见无路可逃,男子只好乖乖下车,民警发觉他身上散发着一股浓重的酒味。
经查,男子赵某,安徽人,35岁,在通从事服装行业多年,生意做得还算可以。11日晚,赵某先和一帮朋友在港闸区江通路上一饭店吃饭,喝了些白酒,之后打车去了酒吧,和另一帮朋友又喝了几瓶啤酒。结束之后,赵某打车从酒吧去饭店取车,在回家途中因为犯困在路口睡着了。
记者张亮 通讯员沈罡
南通日报社 2009-2016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电话:0513-85118941 邮箱:ntrb@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