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2 08:15:46 来源:
已检查84家,立案23起
近期,多地发生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事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反响强烈。前一阶段,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霹雳八号”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记者昨天从该局了解到,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共检查教育培训机构84家,立案23起,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延伸,历来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年度民生护卫行动”的重要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该局执法大队以高新区、金沙街道为重点,就校外培训机构在证照管理、价格公示、虚假广告、消费欺诈、消费者信息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严肃查处。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李雅楠介绍,这次检查中暴露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不少问题,包括无证经营食品、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等。例如,一些幼儿托班明明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却为儿童提供餐饮服务,且加工操作间环境差,不符合卫生要求;部分教培机构广告声称“与北大合作办学”“加盟国外知名教育机构”,却提供不了相应资质证明;部分一般类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学科类教学培训;一些机构在签订的协议中附上“上了××节课之后就不能退款”等霸王条款;还有不少新开办的培训机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采用电话推销的形式对消费者进行“狂轰滥炸”。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将与区行政审批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做好衔接、沟通工作,及时做好备案和许可信息的反馈及案件移送;注重取得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形成整治合力。下一步,该局将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持续强化联合整治与宣传引导,净化校外培训机构市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学费跨年预收,存在资金隐患,一旦“卷款跑路”,会让消费者蒙受较大损失。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保持理性,尽量不要一次性交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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