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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红色审计史 续写审计新篇章

2021

08-17

10:10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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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有根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审计工作史是党的革命斗争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作为审计干部应该深入学习红色审计史,汲取历史经验、传承精神力量,砥砺前行、接续奋斗,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早日实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审计人的智慧和力量。

一、回望发展历程,传承红色审计基因

回望国家审计百年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我们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是党的领导下,广大审计干部百年接续奋斗的产物,传承着红色基因和血脉。

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工人组织中领导设立了初具审计性质的经济审查机构,开始进行早期审计监督尝试,为保障党的各项经济斗争政策贯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1925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广州成立省港罢工委员会,下设了“审计局”,主要负责审查审核预算和决算,监督罢工经费的收集、管理和使用。至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以“审计”命名的正式机构诞生。

1933年,苏区中央政府成立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支的执行情况。次年,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提高审计机构的地位和权威,规定中央审计委员会直接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1934年2月毛泽东主席签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是苏区第一部审计法规,明确了审计职责、审计体制等事项。审计工作为有效克服和制止乱收乱支、贪污浪费现象,维护经济秩序,保障革命战争需要,巩固刚诞生的红色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党中央对财政工作的方针和管理的指示中包含了对审计工作的明确要求。党中央所在地的陕甘宁边区成立后,制定了审计制度,明确其职权和任务,并通过党中央的指示精神传达到其他抗日根据地,成为整个根据地的审计指导思想。审计工作为保证财政收支、财政预决算和金库收支的有序运行,反贪污、反舞弊、反浪费以及作战资源分配的可靠执行发挥了关键作用。

解放战争时期,各个根据地和解放区根据财政经济条件的不同,建设了适应自身特征的审计制度。1946年10月,《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自治宪法草案(修正稿)》要求在行政委员会下设审计处。1948年10月1日,《陕甘宁晋绥边区暂行审计条例》正式实施,审计制度有了更大的发展。其他各个解放区的政府审计制度、党内审计制度以及军队系统的审计制度也更加完善,审计工作以规范预算收支为重点,有力支撑了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82年修订的《宪法》写入了设立审计机关的相关规定。1983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正式成立。随后地方各级审计机构逐步建立,审计工作的行政组织框架初步确立。1985—1989年,从《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施行细则》等一系列的相关法规政策陆续颁布,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制度得以规范明确。1994年《审计法》正式颁布,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法律规范体系初步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审计机构的设置不断完善,审计职能不断明晰,各类相关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对加强审计工作、完善审计制度、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等作出了重大部署。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审计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勤勉尽责、扎实工作,为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随后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地方各级党委也建立了审计委员会,这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赋予了审计在党和国家治理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牢记初心使命,奋力谱写审计事业新篇章

“知所从来,方明所去”。国家审计百年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审计工作的压舱石,审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是国家审计的根本职责。新时代,我们要牢记初心使命,奋力开创未来,在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切实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牢记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宏观管理部门的新定位,持续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审计工作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认真制定南通市“十四五”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科学谋划、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统筹好审计短期、中期和长期计划,不断提升审计的前瞻性、时效性。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重点关注社保、教育、卫生等民生项目和资金。充分运用市属国有企业监督专员机制,加强对国企的常态化监督。持续深化政府主导、人大监督、审计跟踪、部门负责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三是努力构建审计监督大格局。提升全市审计机关系统性和集约化水平,借助一条鞭审计项目这个载体,统筹调配好全市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监督规模效应。合理利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和成果,发挥好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轮驱动”作用。推动审计与其他监督相互贯通,探索在不同监督部门之间构建信息沟通机制,深化部门间协调合作及联合检查,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行业监管等其他监督的协同发展,提升监督合力。

四是高标准建设审计队伍。审计干部要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三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服务本领。继续传承和发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要求,在廉洁自律上做表率、做榜样。 (作者系南通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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