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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罚款!推着电动车从高层小区电梯间出来时遇上执法人员

2021

08-20

14:26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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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8日下午,针对高层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出全市首张罚单,依法给予车主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更好地传播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消防知识知晓率,保持辖区火灾形势稳定,自《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的广泛宣传作用,通过电视曝光隐患、电视开机画面播放、报纸刊登公告、群发短信提示、播放典型火灾事故、物业张贴公告等方式,大力宣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内容;启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集中治理的公告》张贴于各大高层民用建筑内。

近日,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住建、公安等多部门对城区部分高层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小区公共门厅和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问题,执法人员通知物业将部分电动自行车进行挪离;对部分楼层存在缺少灭火器、管道井口存放杂物等安全隐患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向小区物业开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按规定限期整改到位。

18日下午3时许,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与汇龙中心派出所开展高层小区消防安全检查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在某小区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名业主正推着电动自行车从电梯间出来。该车主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启东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车主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李慧  通讯员 马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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