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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1年9月18日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21

09-23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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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20年,南通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法治宣传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机制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服务大局成效进一步彰显,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民法治信仰逐步树立,有力促进了法治南通建设。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民普法,对南通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全社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各级宪法教育场馆和宪法教育专区,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引领带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围绕保护与发展、生产与生活、生态与安全等方面,大力宣传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宣传信访、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诉讼等与权利救济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

三、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法治课师资力量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城乡社区法治教育,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实施“一格一户一人一群”培育工程,每个网格培育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一名“法律明白人”,建立一个“法润民生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深化家庭法治教育,强化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聚焦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韵南通”文化品牌,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打造沿江沿海沿运河“三沿”法治文化景观集群,实行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工程,推动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城乡、质效提升。拓展法治文化展现形式,鼓励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组建网上法治文化产品精品资料库。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法治文化节,积极打造立得住、叫得响的法治文化品牌。推动市域内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五、切实增强全民普法工作合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清单管理、普法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三单两书”和履职评议制度,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开展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作模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健全评价和激励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精准普法服务新模式,巩固发展电视台、电台、报纸、内部刊物等普法专题专栏,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新媒体普法平台,推进地方和行业部门建立新媒体普法联盟,加大新媒体普法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提高普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将依法治理与文明实践有机融合,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融入普法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将依法治理与法治创建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院、依法治网等依法治理活动,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将依法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深化“一核四基”(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网格化治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四类基层基础治理力量)的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模式,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精准普法,推广“援法议事”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结果运用。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强化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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