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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化肥坑惨种植户 如东市监为庄稼汉“撑腰”维权

2021

10-1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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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一早,水稻种植户周老汉就来到如东县市场监管局丰利分局,送上一面锦旗,感谢该局的监管人员为他“撑腰”。

今年9月20日,周老汉第一次来到丰利分局,反映其种植的水稻出现枯叶,怀疑是使用了不合格化肥所致,希望市场监管局助其维权。丰利分局第一时间受理投诉。经调查,周老汉是从一名上门推销人员处购买的化肥,并非从本地化肥销售门店购进,而此时,他已联系不上当时那名销售人员,该化肥的生产商也已停止生产经营,查无下落。

没有明确投诉的主体,执法人员本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终止调解。可周老汉的损失怎么办?丰利分局局长邓卫军下定决心,务必穷尽手段将周老汉的损失追回。在县局综合指挥中心协助下,通过不懈的多方调查,丰利分局在9月26日找到了化肥销售人员黄某,并组织周老汉及黄某开始了调解。

调解中,就受损面积、受损程度、每亩赔偿标准,双方均存在分歧。针对每亩赔偿标准,经丰利分局调解人员多次沟通,双方最终同意以拆迁过程中的垫青标准为基数,减去继续种植需要的施肥成本及收获成本,剩余金额即为每亩赔偿标准。针对受损面积和受损程度,因受损农田分布在多处,各处受损程度均不相同,双方各执一词,对此,丰利分局邀请了镇农业农村局的专业人员当裁判员,会同争议双方现场丈量受损面积、评估受损程度,最终测算出赔偿金额。黄某和周老汉随即达成和解。9月27日,周老汉在调解现场就收到了丰利分局为他争取到的8000元补偿款。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调解过程中,销售人员黄某向丰利分局提供了化肥生产商的联系方式。周老汉购买的化肥经生产商鉴定,确系其停产前生产,且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目前,丰利分局已对黄某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

通讯员薛江鹏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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