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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户口迁移业务12省市通办

2021

11-26

09:51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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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张亮 通讯员苏锦安)根据上级部署,包括我省在内的12个省市部分户口迁移事项施行“跨省通办”。此政策自11月15日开始,目前我市已全面落地。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全市公安机关10天时间共受理相关申请14起,这也是继长三角区域户籍业务“一网通办”后,我市户政便民服务的再升级。
  顾先生的妻子是河南周口人,想将户口迁移到南通。18日,顾先生到市区文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时,民警告知他“跨省通办”的新政已经在南通落地,适用夫妻投靠户口迁移,他可以选择这项服务,只需在文峰派出所提出申请,就可将妻子的户口从河南周口迁移到南通。得知不用“两头跑”,顾先生当即选择了“跨省通办”。
  目前,“跨省通办”适用事项包括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子女相互投靠户口迁移等5类。适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江西、湖北、湖南等12个省市。
  具体工作流程为: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将准迁信息推送迁出地公安机关,并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人准迁信息及联系方式。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将迁出信息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实现了数据信息的跨省流动,避免群众多跑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民警施爱斌说,群众办理的流程也非常便利,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则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此前,根据长三角区域警务服务一体化总体部署,苏沪浙皖3省1市推出跨省户口迁移服务,实现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自今年2月19日上线以来,共有近万名群众在南通体验了这项服务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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