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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日报社(集团)主题摄影展暨央媒省媒采风启动仪式活动布展询价采购通知书

2021

12-08

16:12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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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主题摄影展暨央媒省媒采风启动仪式活动布展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方式

三、采购项目的预算费用:≤RMB65000元(含税。投标报价总额超过限价作为无效响应)。

四、参加邀请磋商的供应商相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专门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和相应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施能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

2.具有大型场所及室外活动广告制作、安装、布展经验。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成交人承诺同意采购人以下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布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总款项。

(二)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邀请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企业介绍和近三年所实施的同等大型场所及室外活动广告制作、安装、布展经验案例证明(承建的实景资料及宣传册;有大型场地布展实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质量及安全保证、服务承诺书(自制)。

7.现场勘查证明函:投标人需到报业大楼进行现场勘查(联系人:许丛军13646284500)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制作要求并获取《现场勘查证明函》(未取《现场勘查证明函》视为废标处理)。中标后的任何问题及责任应视为投标方标前已知晓现场情况。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注明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参与报价,否则不予接受。

五、布置场地、工期、内容及要求:

(一)布置场地:以实际现场勘查为准。

(二)布置工期:

布展工期:2021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 17 日。活动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

(三)工期要求:活动于2021年 12 月 17 日前安装完毕,提交验收,要求完成现场所有布置工作,自始至终负责做好整个项目现场实施进度和维护工作,确保活动能够如期开展,且无任何安全隐患,如布置搭建质量未符合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供应商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担负相应责任。

(四)布置内容项目明细及报价单:最终演出活动具体布展规划、区位地点、时间以采购方合同或书面通知为准。

六、布展内容项目明细:(最终活动具体布展区域规划、区位地点、时间以发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参展作品著作权使用费3.26万元(不含税),在本次招标预算总价中为总金额包干,最终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七、补充说明

1.本次参展作品的稿费需要中标方和作品作者沟通支付,著作权纠纷的所有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2.如在服务过程中,中标方未能按时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满意的服务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服务,所有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3.南通日报社(集团)对此项邀标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八、成交方法、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需求和成交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成交签约并布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款。

十、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2021年12月13日17时整前(备注:在截止时间前必须到报业大楼进行现场勘查)将响应文件盖章密封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信封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日期送达到以下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2406室 联系人:李旋 电话:0513-68218829 电子邮箱:190896297@qq.com

3.开启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13日17时整 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  楼 会议室。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如因主办方活动需要,在活动服务、会场布置过程中要求新增加(或减少)或待定项目,乙方必须得到甲方确认后,方能予以增加(或减少);甲方、乙方增加(或减少)的项目正、负不得超过(减少)合同采购金额的10%;在成交合同项目清单外的需追加(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布置或者服务的,乙方须按照实际增减项目清单,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并进行结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自行增加所引起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支付要求。

3.乙方必须完全按照询价采购通知书、响应文件的服务和质量要求实施,在活动实施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合理改动要求,并进行邀约支持人及嘉宾、布置、规划布局工作的修改。

4.乙方必须做好本次活动项目的前期准备、布置搭建及后期撤展的实施,并与甲方做好各项衔接和协调工作。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经理,电话:               ,负责项目的具体接洽、协调。

5.在本合同签订后,若活动项目作业实施过程遇到不可抗拒因素,甲乙双方则以保证安全及活动顺利举办为首要前提,协商解决,并及时做好各种应急措施。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经理,电话:                    ,负责项目的具体接洽、协调。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意外事件和伤害事故的发生,由乙方负责解决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出现的意外情况由甲方独立承担,若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按实际金额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8.甲方须及时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的采购资金。

9.乙方协助配合甲方办理本次活动相关的报批手续和活动布置现场的维护工作。

10.乙方使用的各种物料及其数量,以及各种物料的供方品牌应符合国家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要求。

11.乙方应确保本次活动所有的设计、安装、施工符合国家消防法规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确保本次活动适用的物料、建筑装修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消防防火规范和消防安全标准,保证本次活动现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本次活动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明火作业,并确保各项搭建安全牢固,符合消防要求。

12.付款方式:活动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总款项。

13.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日报社(南通报业传媒集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2406室 邮编:226018

联系人:张庆锋  电话:0513-85118880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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