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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需要更多的“新农人”

2022

01-28

10:29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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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昕 张裕新

海门区正余镇古坝村90后小伙子赵阳杭,学校毕业后,曾在外地城市打过工,2015年,婚后有了孩子的赵阳杭决定“另辟蹊径”,在老家的田野里闯一闯。他向村里承包了200多亩土地,种植小麦、水稻和黄豆,开启了新农人的奋斗生活。(1月24日《南通日报》)

当前农村,无论是发展原始种植型农业,还是发展创新型农业,农村人才严重缺失都是值得关注的重点。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多重经济社会效应。它能通过强有力措施吸引年轻人爱农务农,解决好“谁来种地”这个现实又关键的难题。同时,农村也迫切需要培育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通过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加快农业农村人力资源供给,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人才支撑。

农村拥有广阔发展空间,也承载着伟大时代使命,像赵阳杭这些90后“新农人”回到农村,脚踏实地进行奋斗,成功率是很大的,且能带动当地农村经济更好发展。如何大力培育“新农人”,切实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主力军作用?一是全面建立“新农人”制度。以规范管理、教育培训、政策扶持和激励使用为核心,全面建立“新农人”制度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新农人”在乡村留得住、用得上、有收益。提高技能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大幅提升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推动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向“新农人”集聚,加大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政策的支持力度。

二是实施好“新农人”培育工程、学历提升工程和信息化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企业骨干。创新培训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委托培养、财政补贴、以奖代补、信贷优惠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好财政专项补助的导向功能,引导地方加大投入,提高标准,支持“新农人”培育工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和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保制度。通过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设立、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倾斜,让“新农人”找到施展才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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