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鲜闻播报 即时发布 视频直播 图说南通 理论圆桌 江海评论 财富天地 热点专题 通知公告
首页 > 民生 > 正文

不文明养犬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2022

06-11

15:20

来源

南通网

分享

本网讯 昨天,市城管局组织崇川区16个街道综合执法局在辖区主要商业中心门前广场、景区广场等地设置宣传咨询点,向市民发放《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文明行为规范要求、养犬禁止性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市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有效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南通的《条例》出台得太及时了,希望能够有效地规范大家在平时生活中的不文明养犬、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市民章丽对我市开展新一轮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表示认同和支持。记者了解到,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自《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本月颁布实施后,市城管局结合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制订《条例》宣贯实施方案,组建查纠不文明行为执法巡查小组,纠正不文明行为16起,提高规范文明行为的执行力。据悉,城管部门将按照《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对违法搭建,占用消防通道乱堆乱放杂物;在公共场所乱涂、乱写、乱贴,散发商业广告、传单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公共绿地树木花草;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执法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落地见效。

记者 蒋娇娇


南通日报社 2009-2021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6468-3号苏新网备201004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13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拥有南通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3-68218870 邮箱:ntrb@163.com

发行热线:85118867 广告热线:85118892 爆料热线:85110110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