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2022
09-04
10:03
来源
南通网
分享
本网讯 对于死亡赔偿款,死者的近亲属可协商处置,在协商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分割呢?记者昨天了解到,如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死亡赔偿款分配引起的家庭纠纷。
2020年,黄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共获得工亡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合计100余万元。为这笔死亡赔偿款如何分配,黄某家发生矛盾。黄某的配偶苏某认为,其与黄某夫妻多年,长期共同生活感情深厚,且自己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应当分得一半的赔偿款,剩余款项也应当按照关系亲疏分配给两个女儿。二女儿也认为应当按照关系的亲疏分配剩余的赔偿款,而大女儿认为应当平均分配。一家人为此争执不断,最终对簿公堂。
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死亡赔偿款并非死者的遗产,而是对受害人近亲属的补偿,其近亲属之间权利平等。本案中,苏某与两个女儿均系黄某的近亲属,且苏某所主张的夫妻多年、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等情形已经在配偶抚恤金专项赔偿款中予以体现,不能作为苏某要求提高分割赔偿款比例的理由。综上,苏某与二女儿所要求的按照亲疏关系等因素分配赔偿款无相关的法律规定,赔偿款应当在扣除专项赔偿款以及相关费用后,由近亲属平均享有。
一审判决后,苏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通讯员时靖 记者王玮丽
南通日报社 2009-2021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6468-3号苏新网备201004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13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拥有南通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3-68218870 邮箱:ntrb@163.com
发行热线:85118867 广告热线:85118892 爆料热线:85110110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