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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通州法院一审审理的一案入选

2022

09-08

09:33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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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由通州法院一审审理的被告人罗某、郑某星等21人诈骗案入选。

2018年以来,黄某某组织数百人在柬埔寨、蒙古等国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形成犯罪集团,该诈骗集团设立业务、技术、后勤、后台服务等多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负责寻找被害人,并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到虚假交易平台投资。后台服务部门接单后,通过制造行情下跌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该犯罪集团诈骗被害人钱财共计6亿余元。

2019年3月至10月,被告人罗某、王某菲等19人先后加入该集团的后台服务部门,罗某任后台服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王某菲系后台服务部门的骨干成员,负责安排代理和接单人员对接等工作;其余被告人分别负责钱款统计、客服、接单等工作。罗某等人涉案诈骗金额1.7亿余元。被告人郑某星、郑某2人系地下钱庄人员,明知罗某等人实施诈骗,仍长期将银行卡提供给罗某等人使用,并对罗某等人诈骗钱款进行转移。

本案由通州法院一审,南通中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等人明知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积极参加,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菲、郑某星等人十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州法院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40件135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874.37万余元。该典型案例中,通州法院对负责后台服务的负责人罗某、骨干成员王某菲、地下钱庄人员郑某星依法认定为主犯,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体现了对电信网络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依法严惩的方针。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顾建兵 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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