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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引发两企业反目互诉 法官一揽子调解助企挽回损失

2022

09-1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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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当下,我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几十万元,多亏张健这位好法官!”近日,如皋法院磨头法庭庭长张健收到了南通某时装公司寄来的一封感谢信。记者昨天了解到,在张健的调解下,两起因加工合同引发的企业互诉纠纷“一揽子”化解,不仅解决了企业的经营难题,也为企业避免了因无法及时履行涉外贸易造成的更大损失。

今年3月,南通某时装公司(简称“南通公司”)与常熟市某服饰公司(简称“常熟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南通公司提供面辅料,常熟公司为其加工服装,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加工费和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常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货,南通公司多次催要,对方均不予理睬。这批服装是出口产品,眼看交不上货要面临几十万的违约损失,南通公司心急如焚。公司诉至法院,申请对常熟公司的代加工服装进行财产保全,要求被告立即交付约定的服装并赔偿因延期交货给其造成的损失103500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张健多次电话联系被告。被告表示,原告之前所欠的加工费有好几十万元,先把之前欠的钱付清了,再谈这批服装的事。期间,被告还为此提出反诉。

原来,被告之所以拖延交货,是因为原告不信守承诺在先。2021年,原告曾委托被告进行服装加工,产生费用41万余元,但原告却未能及时足额付款。今年3月,原告向被告出具《付款协议》,承诺剩余的34万余元分两次付清,逾期支付利息。然而此后,原告仅支付了2万元。而原告也承认,欠被告加工费是事实,因为疫情造成经营困难,未能按期履行,并表示愿意分期支付之前所欠的加工费。

如果这批外贸服装不能及时交货,势必会让原告的经营“雪上加霜”,被告想拿到之前的加工费,也将更加遥遥无期。认真研判后,张健认为不能一判了之,要先组织双方调解。在张健的帮助下,原告订立了详细的分期还款计划,并得到了被告的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约定原告偿还加工费10万元后,被告交付约定的货物,服装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原告给付被告加工费,此前结欠的加工费原告分期偿还。原告申请解除被告的财产保全。

令张健欣慰的是,这回双方都没食言。协议签订后,原告如约将加工费10万元缴至法院,被告也如约将货物交付原告。

本案是如皋法院服务中小企业的一个缩影。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出现经营不利、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买卖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等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该院将继续积极发挥作用,致力于调解矛盾、化解纠纷、公正审判,全力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陈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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