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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要做“明白账”

2022

12-19

10:06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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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岁尾,不少小区又到了物业缴费的时候。一边是物业感叹收费难,一边是居民抱怨账目不透明。

从电梯广告、外墙墙体广告,到停车泊位、快递柜等,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居民不缴物业费如何处理?连日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有的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做到了公开透明,但也有不少小区却是一笔“糊涂账”。

不查不知道,这家物业竟连收支明细都没有

“小区物业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每年公示物业经营管理情况和涉及业主利益的相关情况,现社区已通知物业公司,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供全体业主、使用人监督。”前不久,南通开发区新开街道天星社区在辖区优山美地名邸小区业主群里发出的一份通告,引起业主强烈反响,大家纷纷予以点赞。

去年上半年,南通开发区党工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天星社区没有按照全市部署,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巡察组责成天星社区予以整改。

成立业委会,需要开发商提供开办费。但这笔费用迟迟未能到位。不得已,社区准备从小区物业公共收益先行支取,待业委会成立后,再依法依规返还。然而,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后,天星社区发现,物业公司竟没有相关费用收支明细。

“《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必须定期向业主公示。”天星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施水忠意识到,必须解决公示问题,才能顺利成立业委会。

社区并没有职责和权限,对物业公司采取强制措施。但放任不管,小矛盾不解决,拖成大矛盾,以后将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施水忠向街道进行了情况汇报,又与法律顾问几经修改,最终向辖区包括优山美地名邸在内的各物业公司发出告知函,要求公示四项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收益收支情况;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车位的收益收支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及业主分摊情况。

“目前,物业公司已经签收告知函,我们会督促指导完成公示工作。”施水忠表示。

打了7个月官司,业委会追回145万元公共收益

12月8日,在打了近7个月官司后,万濠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追回了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连本金带利息,共计145万元。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除部分留存备用外,每户领取300元现金,其余款项补充到公共维修资金中。

万濠星城小区位于崇川区文峰街道红星社区,于2014年陆续交付,至2019年,小区曾先后经历两任物业公司。

“对于小区的公共收益,物业一直没有主动公示。”万濠星城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倪璐介绍。

2019年,首届业委会联系会计公司进行审计,详细列出2015年至2018年小区公共收益。万不得已,物业拿出28万元公共收益支付给业委会。“但小区公共收益中的大头——临时停车费收入,物业一直拒绝支付。”倪璐说。2020年底,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2021年3月,新老物业交接。但原物业公司并未完整地将费用、图纸等材料交给业委会及新物业。在召开业主大会、征得所有业主授权后,万濠星城业委会决定向原物业公司提起追讨公共收益的诉讼。

“从2015年入驻至2021年3月撤场,我们要求物业将期间公共收益全部返还。”倪璐介绍。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业委会确定了合理的成本和税率,共追回了137万元的本金和8万元的逾期利息。

有了前期经验,如今小区的物业管理越来越规范。

公共收益归谁,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业主共有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永林介绍,小区公共收益主要包括广告收益、停车位收益、租赁的摊位收益、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所、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等。“《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在具体的操作中,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公示、怎样分配?

陈永林律师介绍,《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2修正)》明确规定,“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至少每年公示一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六十日。”

对于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公共收益首先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基金,其余部分,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使用方式,如用作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经费等,收益较好时,还可用于分红给业主”。

陈永林律师表示,如果物业公司拒不公示小区公共收益,业主可通过三种途径维权:一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二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布;三是通过法定程序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并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业主也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陈永林律师建议,对于拒不缴纳物业费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催告限期支付、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此外,“部分城市试点,在经业主共同决定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小区公共收益用于冲抵物业费的做法,也可以借鉴。”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于一些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收益的“遮遮掩掩”,方天物业公司的选择是,“让业主明明白白”。

2012年,方天物业接手位于崇川区学田街道南川园社区的通明花苑。经过多年经营和管理,物业跟业主委员会商定:小区公共收益部分,30%用于交物业管理费,剩下的70%作为全体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

通明花苑共有业主192户,物业收缴率一直超过90%。方天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的账目清清楚楚,这让我们获得了业主的最大信任。”

小区公共收益让业主共享,能让业主和物业“双赢”。对此,方天物业深有感触。

记者 陈可 陈静 江姝颖 卢铖


[编辑: 俞鑫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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