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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再延长,明年2月28日前缴费不影响待遇享受

2022

12-31

10:39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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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何家玉)为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将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在此之前足额缴纳保费,可享受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年的居民医保待遇,市医保局提醒市民一定要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以及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且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都是我市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如新生儿以及2022年度中断参保、临时性迁入的参保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先进行参保登记。正常续保的人群直接缴费即可,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居民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江苏税务APP及微信、支付宝中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线上缴费,也可以通过税务端的自助缴费机、所在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的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银联POS机等线下缴费。此外,市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9家银行网点的柜面,也可经办缴费业务。
2023年度全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550元。其中,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费500元,财政补助1050元;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费300元,财政补助1250元;其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费550元,财政补助1000元。此外,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仍为全市统一的每人每年30元,在居民医保缴费时一同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12月30日(周五)18时起至2023年1月2日(周一)7时,因年度医疗保险基金结转和政策调整,医保信息平台暂停运行,在此期间各类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渠道关闭。
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政策咨询热线:12393、12345;税务缴费咨询热线:12366。

[编辑: 奚柯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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