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2023
01-13
09:51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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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醉酒,网约车司机未履行救助义务,导致乘客坠河溺亡,责任该由谁来担?昨天,崇川法院发布2022年度“以案弘道”十佳案例,该案为其中之一。法院判决网约车平台赔偿18万余元。
2021年12月19日晚,保某在市区某餐厅用餐,席间饮酒过多。用餐结束后,保某因醉酒操作手机不方便,便请餐厅工作人员帮忙用其本人手机在某网约车平台App上下单约车。
网约车司机蔡某接单后,驾车到达餐厅门口。保某上车后,车辆在原地停留3~5分钟后,保某又打开车门。约5分钟后,蔡某从驾驶室开门下车,并扶保某下车。下车后,保某站立不稳当即倒地,但蔡某未作停留便驱车离开,这期间,蔡某还自行取消了订单。两三分钟后,保某从躺倒的地面挣扎站起,独自沿河边道路慢行。次日,保某被发现溺亡于上车点前的河道。
保某家属认为,司机蔡某和网约车公司对保某的死亡负有责任,向法院起诉索赔87万余元。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对遇险乘客进行尽力救助是承运人应当承担的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对于在运输过程中救助义务的理解,不仅应包括合同成立直至送达目的地的车辆行进过程中,也应包括运输完成后承运人对乘客安全抵达的关照、提醒、警示等合理限度内的义务。蔡某通过保某含糊不清的言辞、不能站立躺倒于地的行为,应当可以直接判断出对方已经处于较为严重的醉酒状态,且处于危险状况。而蔡某未采取任何措施,弃之不顾,显然没有尽到关照、照顾义务。
法院认为,网约车平台基于法定的承运人责任,应对司机未履行尽力救助义务而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事实情况和当事人过错程度,酌情确认平台承担15%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网约车平台支付赔偿款186489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通讯员张钰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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