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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驾”隐患 别成道路安全盲点

2023

01-31

11:36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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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随着春节长假告一段落,很多人会选择自驾返程。南通市四院药剂科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驾车安全,除了疲劳驾驶、酒驾等外,还要注意避免药驾。

(本报1月30日03版)

“酒驾”的危害众所周知,可对于“药驾”,其危害你有几分知晓呢?目前并没有“药驾”的明确界定,针对“药驾”的相关法规也属空白。随着交通法规的严厉、安全意识的提升,“喝酒不开车”已经深入人心了。实际上,“吃药开车”危害很大。

专家指出,服用某些药物之后,“药驾”的危险程度堪比酒驾和醉驾。来看近年来几条关于“药驾事故”的报道:广西河池凤山的李某,因服用感冒药犯困,在G80广昆高速公路田东段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驶出高速路侧翻;南京一位市民服用感冒药开车,在高速路上与多辆汽车相撞,造成多人受伤;广州一位市民服用感冒药开车,结果导致两名女童被撞死。

如此看来,“吃药开车”危害不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吃药开车”并没有引起重视,处罚力度也不够。发现“吃药开车”的行为,交警很少处罚,只是善意提醒。只有等到造成了严重后果才会处罚,而且处罚标准也只能是“参考毒驾”。

当然,“吃药开车”也并非完全处于法律空白地带。只是,在法律上并没有细致的说法、准确的说法,现有的规定还是“羞羞答答”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服用抗感冒类药物、抗抑郁焦虑药物、镇定安眠类药物、降压降糖类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类药物等几类药物后不要开车上路。

治理“药驾隐患”需要法律给个明确说法,“吃药不开车”不能止于善意提醒。从规范司机行为来看,交警可以列出服用后禁止上路的药品清单,其中应注明药品化学成分、禁用剂量、服用周期,司机可照此选择服药时间与出行方式。从交警执法来看,我国应尽早研制出可靠的药驾技术检测手段,实现同酒驾类似的快速检测手段,并从法律法规上,分级明确惩处标准。

只有让“药驾”不再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道路安全才能多一份保证。


[编辑: 张檬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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