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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和慎用“深化改革”

2023

02-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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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福明 张裕新

最近看了几个单位的年终工作总结,阅后从中发现一个很有意味又颇值得琢磨的话题。这几份材料都引证了本单位若干“深化改革”的成果,如全力招商引资,新开工制造业项目多少个,招引科创项目多少个;如加快乡村振兴,新建了多少高标准农田、新增全国农村创业基地多少家;如推进城市更新,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多少万平方米,新增城市绿地多少万平方米;还有加大民生投入,民生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达百分之多少,社会治安情况如何好转等等。

笔者丝毫不怀疑以上这些成绩的真实性,只是对这种“深化改革”的表述有些不以为然。“深化改革”的真正含义是什么?首先是改革,也就是肯定改革,明确改革,而不是否定改革。要坚持改革这个大方向,坚定不移走改革的道路,不走回头路。其次是深化,也就是需要攻坚克难,往深里钻,而不是敷衍卸责。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和遇到的问题,把那些真正涉及根本的制度性、体制性、机制性的障碍挖出来,理清楚,改明白,把改革的结果落到实处。近几年来,随着改革不断发展,开始触及一些深层次矛盾,有待于我们在实践中妥善解决。如果概念上仍满足于小敲小打,把一般性改革成果当作深化改革的硕果,遇到深层次矛盾便绕道而行,那么,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如此说来,什么样的成绩才可以视为深化改革的成果?或者说哪些方面不属于“深化改革”,还是可以勾画出一个大体界限的。

单纯数量上的增减益损不属于“深化改革”。时下有些人把深化仅仅当作一个量化的概念,只要数量上增加了,统计数字上升了,就认为是深化改革了。深化是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推进,是层次的高低区别,而不是面上的滚动,不是简单的数量相加。这种对深化的简单化认识,其危害在于低估了深化改革的难度,诱发人们产生一种盲目乐观的情绪,使改革处于一种低层次的循环之中。

尽出花花点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属于“深化改革”。应当承认,改革发展到今天,一切面上的工作该做的大多都做了,一些浅层次的矛盾,能触及的基本上也都触及了,在这个前提下再进一步扩大战果,的确有相当的难度,这个难度就是回避不了的深层次矛盾。有的人与在深层次矛盾过了几招后,深感其苦,于是知难而退,绕开矛盾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是搞些面子工程点缀门面。个人功利主义思想严重者,还可能搞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那一套。这与深化改革的本旨是格格不入的。

打“擦边球”或“出格”的做法不属于“深化改革”。触及深层次矛盾,除了绕道而行外,时下还有人钻政策空子或是在“敢闯敢冒”的名义下公开违反政策来应对。改革本身就是一种探索,深化改革就是进一步探索解决深层次矛盾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化改革是允许并鼓励探索创新的。但有一点必须要明确,这种探索和创新应当与党中央制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政方针相一致,而不能另搞一套。说得更白一点,改革要走午门正道,而不要尽出邪门歪招。

当前,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需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集成效应,进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40多年来,改革确实存在不深入的问题,改革发展过程中,经济的问题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引起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特别是民主和法治建设予以消化和解决。因此,深化改革仍然任重道远。可这样理解:“深化改革”不是量化改革,不是虚化改革,更不是退化改革或与改革背道而驰,未来一段时期,是深化改革的关键期和攻坚期,必须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战略定力,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快改革步伐,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妥善处理和解决在改革过程中业已触及的深层次矛盾。

(作者单位:启东市纪委监委)

[编辑: 高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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