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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暂按4494元执行

2023

02-16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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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何家玉)2023年1月起,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即日起至3月6日,各参保单位应为当前所有在职职工进行工资申报。
  参保单位可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进行线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也可携带U盘至所属区域医保经办机构拷贝“缴费工资申报模板”数据,对职工名单进行核对、打印出纸质花名册后由职工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至医保窗口办理申报。
  需要提醒的是,自2022年7月起,医保系统不再共享人社数据,所有医保业务需单独申报,因此基数申报也需在医保端单独办理。即使用人单位此前已在人社系统完成了工资申报,仍需完成医保缴费基数的申报。
  完成2023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新的基数将于3月份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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