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鲜闻播报 即时发布 视频直播 图说南通 理论圆桌 江海评论 财富天地 热点专题 通知公告
首页 > 社会 > 正文

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又饮酒开车 一男子被从重处罚

2023

03-23

10:01

来源

南通网

分享

通州一男子在醉驾取保候审期间、法庭宣判前,心存侥幸再次饮酒开车,被交警当场查获。记者昨天了解到,通州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这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金某某被从重处罚,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500元。

去年8月22日晚,金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经通州区平潮镇一商品房工地门口地段时,与停在路边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金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1.3毫克/100毫升。

这场醉驾造成的事故,让金某某面临刑罚。可嗜酒如命的金某某仍然不知悔改,他明知有两个月左右的拘役等着自己,却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故伎重演。今年1月10日,临近春节,金某某和亲友聚餐又喝了几杯,餐后再次酒后驾车,行经如皋市长江镇长江中路与丰泽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7毫克/100毫升。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两次醉驾事实以及认罪认罚、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本案承办法官提醒,酒后驾驶危害多,广大司机时刻谨记不要触碰酒驾这条高压线,否则失去的可能不仅仅是驾照,还有可能是自由和生命。

通讯员朱慧青 记者王玮丽


[编辑: 季肖寒 ]

南通日报社 2009-2021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6468-3号苏新网备201004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13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拥有南通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3-68218870 邮箱:ntrb@163.com

发行热线:85118867 广告热线:85118892 爆料热线:85110110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