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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在全国率先实行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 赔出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态成果

2023

07-16

10:55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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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如何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转化为可观、可感、可触的生态建设成果?昨日,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7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正式施行。这是全国地级市范围内首个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地方性文件,也标志着南通在全国率先推行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新方式。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去年4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4家单位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加快推动《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见效,作为全国唯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基层联系点,南通进行了孜孜探索。

小洋口滩涂湿地是重要的鸟类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现有观测到的鸟类包括勺嘴鹬等7种国际濒危物种。如东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四家企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但不具备原位修复条件。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相关精神,引导企业将生态赔偿修复资金用于滩涂湿地生态环境的修复提升,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今年5月,全省首个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示范基地——如东勺嘴鹬保护小区高潮栖息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应运而生,着手开展修复、提升工程,9月将迎来首批南迁候鸟。

“‘南通方案’的最大特点,在于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形式,不再是简单的一罚了之,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增加增殖放流、植树育林、环保设施提标改造、清洁生产等替代修复方式。”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军介绍,《方案》实施后,南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将更加多元化,成效能更加直观地让老百姓感受到。

结合各地实际,南通多地已经开始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的尝试。海门组织开展全国首例集体性劳务代偿活动,首批18家企业27人在生态公益林通过劳务代偿方式,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海安在青墩遗址附近放流60万尾鱼苗,用于修复环境污染事故后的水域生态,维护水系生物平衡;崇川将生态损害赔偿用于建设通吕运河入江口的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形成了绿叶随风摇曳、江面群鸟翩飞的美景……

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推动污染者变为守护者。曾参加劳务代偿的某喷塑企业负责人朱件新深有感触地说:“以往环境污染都是一罚了之,心里还有些怨气。现在亲身参与到生态修复中,切身感受到生态成果的美好,生态环保理念自然就入脑入心了。”(记者彭军君 黄凯)

[编辑: 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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