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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两年逾期未年报 崇川市监开出罚单

2023

10-28

09:50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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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网讯 按时年报是经营主体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但一些经营主体却一而再地逾期不年报。记者26日了解到,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一家因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作出当场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

该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时就未按时报送2021年度年报,今年6月30日年报期限截止后,崇川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检索发现,这家个体工商户再次逾期未年报。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崇川区逾期未年报经营主体执法规范指引》,该局对这家连续两年逾期未年报的个体工商户作出行政处罚。

对于其他尚属首次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开具行政告诫书,告知其应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特别提醒,如再有同类违法行为发生,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年报中,部分经营主体存在不想报、不会报、不积极报的心态,“失联”“休眠”“空挂”等现象屡有发生。今年以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围绕逾期未年报经营主体信用惩戒,通过正向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经营主体自主年报意识,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履行年报义务。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也再次提醒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年报是法定义务,经营主体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赵佳乐


[编辑: 张檬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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