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鲜闻播报 即时发布 视频直播 图说南通 理论圆桌 江海评论 财富天地 热点专题 通知公告
首页 > 社会 > 正文

拒不执行被罚款仍不悔改 “前科男”被判实刑

2023

11-12

12:58

来源

南通网

分享

本网讯 男子刘某曾因违法犯罪锒铛入狱8年、被行政拘留,此外还因不配合执行被罚过款,但他仍不思悔改,我行我素,拒不执行。记者昨天了解到,如皋法院以拒执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家住盐城的刘某曾向杨某借款10万余元,但到期未能偿还。2021年11月,两人就此事在如皋法院达成民事调解书,约定刘某于2021年12月20日偿还借款。后杨某多次催要,刘某总是拖延。2022年1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刘某名下有登记车辆,遂对该车进行查封并责令其交出车辆,但刘某拒不交付车辆并一直霸占使用。2022年8月,因刘某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拒不交车,法院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但这并没有让刘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依旧我行我素。随后,如皋法院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刘某主动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审理,如皋法院认为,刘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由于刘某此前就曾因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

通讯员贾俊辉 记者王玮丽

[编辑: 苏敏 ]

南通日报社 2009-2021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6468-3号苏新网备201004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13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拥有南通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3-68218870 邮箱:ntrb@163.com

发行热线:85118867 广告热线:85118892 爆料热线:85110110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