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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会买的茶叶撤展后能退吗?崇川市监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2024

01-07

09:16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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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随着春节长假临近,各类展销会也逐渐增多。在展销会上买到的商品,拿回家发现并不称心,想退却发现展销会已经结束了,该咋办呢?记者近日了解到,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港开分局处理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

前不久,一名消费者向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港开分局反映,其花1000多元在我市某商场展销会上购买的茶叶,回去感觉喝不习惯,去退货时发现展销会已经结束,且无法联系上商家,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处理。

接到投诉后,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港开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核查。来到消费者提供的展销会所在地,工作人员发现,展销活动确实已经结束,各类展销设施也已拆除。“前段时间,我们在北门广场开了场展销会。目前展销会已经结束,参展的商家也已全部撤柜离场了。不过,我们对展销会参展商家的资质进行过审核,而且还留下了联系方式。”商场管理方也证实了展销会结束、商家均已离场的事实,并向该局工作人员提供了茶叶商家的联系方式。

随后,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港开分局工作人员进行电话调解。茶叶商家称,其销售的茶叶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可以提供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一般这种情况是不予退换的。“法律法规对线下无理由退货没有明确规定,但部分商家为了关爱消费者和维护品牌价值会自主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建议你们在合理范围内为消费者进行退款退货。”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进行退款退货。

借此,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也提醒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一般针对网络购物,关于线下消费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消费者可尽量选择在自主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家购物,购物时也应当慎重考虑好自身需求,确认产品信息、价格、计价方式等信息后,再确认付款,一旦交易成功即认定双方约定达成,对所购商品认可。

通讯员褚凯 记者王玮丽

[编辑: 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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