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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半年打赏女主播80余万元 妻子起诉,获返还24万元

2024

04-2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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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沉迷观看网络直播,半年内打赏加转账为主播花了80余万元,还与该主播私下保持不正当关系。妻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主播返还钱款。记者昨天了解到,如东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经调解,主播返还24万元。


小陈与妻子小倩共同经营了一家商铺,小倩值白班,小陈值夜班。由于该商铺地段不错,近年来,店里生意较好、收入颇丰,家庭亦是和睦。2023年年底,小倩在盘账时发现商铺收入较往年减少了上百万。仔细查账后,她发现,小陈近半年里偷偷地将店里的进账分别转出。


原来,小陈值夜班无聊,为打发时间打开了某网络平台上的直播。2023年6月,他在观看直播时结识了一个名叫小萌的博主,开始给小萌刷礼物,帮她赢得擂台比赛。小陈还在微信上添加小萌为好友,两人经常通过微信视频聊天,视频时,小萌衣着暴露,甚至会有裸聊。


小陈一开始并不想打赏那么多钱,但架不住小萌的诱惑,打赏金额越来越多,自己无力负担,便挪用了商铺的经营收入。除了直播打赏外,小陈还陆续向小萌转账3万余元。半年里,小陈共为小萌花了80余万元。


得知此事,小倩将小萌与直播平台诉至如东法院,要求返还80余万元。诉讼过程中,小倩申请撤回对直播平台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


法庭上,小萌辩称自己并不知道小陈已婚,是把他当成了异性好友并打算进一步发展男女关系,才会鼓励小陈给其送礼物,而且礼物大多是通过平台赠送,在扣减平台的分成后,自己实际到手仅20余万元。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经过夫妻协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其合法利益的,相关处分行为无效。本案中,小陈与小倩系夫妻关系并共同经营一家商铺,商铺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应当协商处置。但小陈在未经小倩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款项用于购买网络直播平台虚拟礼物赠送给小萌,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小萌转账,同时,二人还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相关赠与行为既损害了小倩的合法权益,又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应当无效。


法院认为,小萌虽抗辩其不知道小陈已婚,但结合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庭审中陈述,二人之间的相关交往行为已超出正常男女关系的范畴,部分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法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纳。故小倩有权向小萌起诉返还相关赠与款项。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萌返还小倩24万元。


通讯员吴振宇 古林 记者王玮丽


[编辑: 高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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