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黄法官在我还款过程中,不遗余力地帮我协调,不厌其烦地进行沟通。我多次想感谢黄法官,可他执意表示自己什么都不需要,我只能寄来一封感谢信。”前不久,启东法院收到一封来自被执行人倪某的手写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出浓浓的感激之情。
倪某因经营不善,向季某某借款,但一直未能还款。季某某诉至法院,与倪某达成调解协议。后倪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于2016年进入执行程序。在首次执行过程中,倪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并将倪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日,执行干警黄群辉注意到倪某多次来电咨询信用修复事宜,敏锐捕捉到案件可能具备恢复执行条件。
“既要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要给诚信履行的被执行人出路。”黄群辉一方面让倪某尽快筹措资金,另一方面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季某某,告知其倪某希望还款的意愿及实际困难。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季某某同意放弃部分余款,倪某也按照协商金额履行了全部义务。
通讯员徐玮琳 记者王玮丽
南通日报社 2009-2021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6468-3号苏新网备201004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13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拥有南通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3-68218870 邮箱:ntrb@163.com
发行热线:85118867 广告热线:85118892 爆料热线:85110110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