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本网讯 南通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即将于3月初开始。为确保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顺利进行,近日,市教育考试院就体检相关事项作出提醒。
据了解,南通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将于3月初在全市各设区市、县(市、区)陆续开展,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考生的体检工作。体检工作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医疗单位进行,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在体检现场如对视力、矫正度数、色觉、血压、听力、身高、体重、口腔等项目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在体检现场提出并当场复检,体检结束后不再进行上述项目的复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接触保存体检信息的设备或介质。各体检站对考生所做的“不合格”结论,须经设区市中心体检站核准。如考生体检结论为仅军队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受限,在考生体检外科项目的医生意见一栏应填写为“合格”。
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除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单独考试招生外,我市参加2025年高考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本轮统一组织的体检。因不参加统一体检导致未被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记者沈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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