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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上班骗钱,“消失的他”领刑受罚

2025

03-03

10:48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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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从事装修行业的钱某因经营不善且爱好唱歌喝酒,铺张浪费,欠下了巨额债务。在四处寻找民间贷款公司借贷弥补债务“窟窿”后,其依旧债台高筑,于是假借“上班”编织骗局。记者昨天了解到,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2022年2月底,钱某到卢某经营的装饰设计公司应聘营销岗位,其自称曾在大装饰公司做过营销管理,且带过团队,卢某遂同意让钱某一试。刚进公司,钱某就谎称其朋友结婚需要用钱,而自己手头拮据,向卢某提出借3万元进行周转,并承诺隔几天就还款。卢某信以为真,将款转至钱某银行卡,让钱某写下借条,并约定还款期限。然而,还款期限到了,钱某既不还钱,也杳无音信。

同年10月,钱某根据缪某在网站发布的设计公司招聘信息,来到该公司应聘销售。入职时,其谎称自己认识某小区物业人员,以帮忙打点关系为公司拓展业务为由,骗取缪某3200元。三四天后,当所骗的3200元全部花光,钱某又以其需要钱还信用卡为由骗取缪某4000元。后钱某不再理会缪某,且不再回公司。

次年5月,钱某故技重施,其通过网络应聘李某经营的门窗公司,向李某谎称其与某小区的物业经理很熟,可介绍李某到该小区内展示样品、开展活动、使用电梯内广告位等,并与李某签订虚假介绍协议,骗取李某3000元。而后,钱某又以有急事需要用钱、可在该小区灯杆上做广告为由,再度骗取李某2700元。后来,李某因无法联系到钱某而报警,钱某被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除上述诈骗事实外,钱某另以冒用公司名义在饭店进行虚假签单、谎称为自己承接工程中的工人购买保险需要多个账户等方式,先后骗取沈某等人6350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综合考量其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该案承办法官邰瑢提醒,企业在通过网络招聘或与他人存在生意洽谈等有资金往来的过程中,要注意辨别他人身份的真实性,利用多种渠道对对方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实,还要仔细甄别商机的真实性、可靠性,确保信息来源合法有效。

通讯员 钱睿 记者 王玮丽


[编辑: 张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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