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本网讯 记者20日从市审计局获悉,近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南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十九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对象和范围、审计监督程序、竣工决算编制、中介机构聘请原则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完善监督程序。明确年度审计计划报批、审计通知书送达时限、特殊情况报批等程序要求,增加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程序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时限要求。
强化监督职责。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对象、范围、重点,强调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规范监督行为。明确审计机关组织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发生的费用应当列入财政预算,强调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讯员顾银霞 记者陆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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