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微话题

【本期话题】校内禁设小卖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对此,你怎么看?

  【议论纷纷】

  @山清水秀:“叫停校内小卖部”,绝非最优选项,却可能是最简单的方案。理想状态下,应当以严格的品类筛选、进场审查和过程监管,来打造安全、规范、平价的标准化校内商超业态,满足学生们正常合理的消费需求。但有鉴于公共治理水平的相对有限,和其间利益纠葛的错综复杂,“最合理状况”目前不具备现实基础。置之于这种大背景下,校园内小卖部逐步退出,是一个综合考虑的结果。

  @天下大同:“非寄宿制中小学不得设食品小卖部”,最大的作用就是确保了学校“不会闯祸”“不必担责”,不一定能推动学生得到更好的食品安全保障。必须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减少自身责任”,实则是两回事。这一步走出之后,相较于“不做就不会错”,期待学校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全方位捍卫学生们的权益。

  本期话题下期继续

2020-01-05 微话题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397.html 1 3 【本期话题】校内禁设小卖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