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16日,崇川公安分局发布消息,经崇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对进出居住地小区居民实行电子通行证管理制度。该证件由崇川公安分局发布供崇川区居民在线办理。
电子通行证,是崇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居民进出入主要居住地小区的通行证件,居民进出必须按规定出示存储在手机上的电子通行证,接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
办理电子通行证,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注册或关注“崇川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微应用”,选择进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办理”进行注册,填写上传本人真实的身份及照片等信息,并通过手机校验和人证核验,一张身份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生成一张电子通行证。没有智能手机的未成年人或老年人可在居住地小区指定地点办理纸质通行证。
电子通行证根据本人填报的主要居住地生成,证上展示的其他居住地址,在进出该居住地时供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查验参考,其他居住地址不得超过2个。主要居住地为城中村等私房的居民,原则上到社区办理纸质通行证,或者提请社区另行向公安机关申办电子通行证。
警方提醒,通行证仅限本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办证人必须如实填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证件,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张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