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020年2月19日起,对部分经营场所逐步实施恢复营业。首批准许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汽车、电瓶车、自行车、电器维修服务门市,消防器材店、五金店,通讯销售服务门市,广电服务门市,物流服务点,劳保用品店,文具办公用品店(含文印),婴幼儿用品店,糕点店、餐饮(仅外卖、禁止堂食),预包装食品、烟酒、饮料、牛奶批发门市,理发店、眼镜店、鲜花店、洗衣店、宠物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