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南通新闻

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

崇川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晚报讯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和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2月1日至6月30日,按应收转供电电费水平的95%结算。

  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切实将一般工商业用电折扣红利落到终端用户,崇川区市场监管局钟秀分局开展了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为供电企业没有装表到户、收费到户,终端用户的电费没有直接交给供电企业而是交给了转供电主体的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写字楼等。重点检查疫情期间电费收取情况以及电费发票开具情况,各类转供电主体是否按照《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规定制定转供电电费水平,是否有不落实降价政策、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巧立名目收费、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张贴按转供电电费水平的95%结算的告知书,确保让终端用户都了解此项政策。

  截至目前,钟秀分局已检查各类转供电主体单位8家,部分转供电主体2月份电费未及时落实95%折扣结算,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将多收电费返还给终端用户。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该项政策法规宣传和提醒告诫,强化监管,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让终端用户得到降价红利。 徐栋

2020-03-17 崇川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9833.html 1 3 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