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本想靠低价收购有瑕疵的女士袜裤,再贴上假冒的“优衣库”商品标识赚一把,让李某没想到的是成本还没收回就被查获,还被通州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昨天提醒,商标等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受到法律保护,切勿贪图利益假冒他人商标。
去年5月,从事服装批发与零售行业多年的宿迁人李某,在一针织公司的仓库里看到有6万多条女士连体袜裤库存,都是有瑕疵的二等品,价格仅要每条4元。见有利可图,李某随即与周某(另案处理)联系,约定李某购买该批女士袜裤并用“优衣库”商标包装后,由周某以每条5元的价格整体收购。李某迅速以25万余元的价格购买该批袜裤,花6000元委托如东一印刷厂制作带有“优衣库”相关商标标识的卡纸,并请工人进行了包装。
“正品零售价约为79元至199元每条,打折后大概39元至109元每条,我们自己标价199元每条,这样反而好卖。”李某在服装市场摸爬滚打多年,把市场行情摸得很清楚,也深知消费者心理。包装结束后,李某邀请周某现场验货,周某表示“很满意”,并支付给李某10余万元货款,还让李某帮助租用仓库将假冒优衣库商标的袜裤存放起来伺机销售。
就在李某还在等待周某支付尾款好小赚一笔的时候,如东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到周某租用的仓库进行搜查,共查获假冒优衣库商标的女式袜裤395箱,每箱150条,合计59250条,总价值296250元。同时,公安机关还查获了周某存放在仓库内的假冒斐乐、迪凯斯等品牌的上衣。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李某到场配合搜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去年12月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细致审查基础上,引导公安机关对该案证据进行补强,协助公安机关对周某其他犯罪行为进行补充侦查。通过释法说理,被告人李某对本案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通讯员徐卫红 杨建新 记者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