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时评

【议论纷纷】

  @新京:对于疫情中的流动人员而言,最重要的义务就是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和旅行记录,积极配合国家的疫情防治工作。而对于有意无意拒绝承担此类义务的人员,就该让其付出法律的代价,同时在经济上也只能自己兜底,以此避免再次发生“一人坏一城”事件,进一步巩固好当前的疫情防控成果。

  @紫月:除了追究法律责任之外,明确“谎报病情者治疗费自理”的做法,无疑是一个“狠招”。这让那些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或故意谎报病情的确诊者不仅为自己的治疗费用“买单”,又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买单”。如此“法律处罚”和“经济处罚”双管齐下,更具威慑力。只有把“谎报病情者治疗费自理”当作一个“处罚标配”,类似的“隐瞒接触史”“隐瞒旅居史”等违法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才能不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洪举:抗击疫情没有旁观者,更不容添乱使坏者。要想享受免费治疗的权利,就应以履行主动报告、不瞒报谎报的义务为前提。对刻意瞒报谎报、随意外出聚集的“毒王”,理当让其承担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同时,先行垫付治疗费用、隔离费用的部门,有必要向其主张民事赔偿责任,不能让无辜的纳税人为作恶行为埋单。这样方能让更多人认识到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对抗疫情防控的严重后果。

  本期话题下期继续

2020-03-17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9877.html 1 3 【议论纷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