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南通新闻

酒驾抗检,殴打防疫人员和民警

如东一男子获刑一年三个月

  事发现场,被告人对防疫人员挥拳相向。

  被告人认罪认罚。

  晚报讯 男子朱某不但酒后驾驶,在被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拦下时还拒不接受检查,对防疫人员挥拳相向,又拒不配合抽血取证,打伤民警。

  昨天,如东县人民法院利用“支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这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月23日晚,朱某酒后驾驶车辆,在行至如东县掘港镇弹琴桥北首西侧的疫情防控点时,拒不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欲强行闯卡。下车后,朱某用侮辱性语言和动作挑衅防疫工作人员,并脱去上衣裸露文身,用拳头殴打防疫工作人员,后防疫工作人员报警。在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被告人朱某有醉酒驾驶的嫌疑,遂将其带至如东县人民医院采取血液样本。在抽血取证的过程中,朱某拒不配合,并在民警要求其在血样袋上签字时,用拳头捶击民警手部,致民警左手中指骨折。

  如东法院认为,朱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控人员及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名公安民警轻微伤,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分别构成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应当对其数罪并罚。且其有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郁宏军 汪桂苏

  记者王玮丽

2020-03-20 如东一男子获刑一年三个月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0313.html 1 3 酒驾抗检,殴打防疫人员和民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