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疫情期间没有上班,在家没事做,就想到喊朋友来家里打牌。”昨天下午,崇川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如此解释他组织赌博的原因。
2月7日下午,在家中无聊的刘某约了李某、闻某、从某、朱某等四人(均已行政处罚),在刘某租住的房屋内使用扑克牌以“牛牛”的形式进行赌博,刘某从中抽头渔利。其后两天下午,他们继续在刘某处赌博,直到2月9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历时3天的赌博活动中,刘某共抽头渔利4000余元,赌资金额累计达14万元。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崇川法院利用“支云”庭审系统对该案进行远程庭审,法庭、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四地连线。庭审中,刘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经审理,崇川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通讯员徐振宇 吴坤永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