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柿子树、长出新芽的枣树、茂盛的香椿树,加上两排覆盖着的塑料地膜的菜地,犹如一幅田园景象的一幕却出现在小区的公共绿地上,这让大家又会怎么想呢?走进石景山区杨庄北区,3号楼东侧的绿地已面目全非,本应绿草茵茵的公共绿地,却种植着五花八门的果树。
(4月12日《北京晚报》)
将社区公共绿地变为私家菜园,并非是某地特有现象,且久已有之。分析其原因无外乎是以下几点。一是某些居民的公德意识缺失,将“公共地”据为“私家地”;二是小区管理存在漏洞;三是违规成本太低,对私家菜园惩治力度不够。
实际上,业主侵占公共绿地是一种违法行为。《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仅从这项条款来看,把社区绿地变私家菜园已不单单是自私自利的行为,更直接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前更有业主侵占公共绿地被法院判定违法的相关判例。
从根本上来讲,减少乃至杜绝社区绿地变私家菜园现象,一方面需要小区业主增强法律意识与公德意识,须认识到,公共绿地属于公共所有或集体、小区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绿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另一方面也需要小区物业加强管理,多一些事前防范,减少业主私占公共绿地的可能性。
再者,业主也应该增强法律维权意识,勇于站出来维权,比如,可以要求物业将违规业主起诉至法院退还公共绿化等。另外,对“私家菜园”侵占公共绿地现象,相关部门也亟待有所作为。多方作为社区绿地变私家菜园并非难以根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