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崇川区民政局获悉,今年2月、3月全区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已经发放到位。发放标准为低保标准的3/16和1/4。
记者了解到,物价补贴发放条件是:居民消费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3%(含)时,启动联动机制;月同比涨幅超过5%(含)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50%。发放对象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今年以来,崇川区民政局进一步落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针对各类困难群体,打出疫情防控关键期民生保障的“组合拳”,以实际行动扛起民生兜底保障的政治责任。今年1至3月,全区及时、准确地发放了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重残两补等兜底资金420余万元;针对特困、孤儿以及低保对象增发疫情期间临时补助20余万元。记者袁晓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