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红包本是过年时长辈发给晚辈,寓意着新一年的美好祝福。但在网络时代,红包却被居心叵测的人利用成为赌具。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前天发布消息,经提起公诉,一起利用网络红包开设赌场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杨某与其丈夫共同经营着两家店铺,常年混迹于某手机社交软件APP赌博群的她,渐渐染上赌瘾。在学会了如何建立赌博群和制定赌博规则后,杨某伙同他人在该APP上建立了自己的红包赌博群,采取隔日轮流、各负盈亏的方式进行管理。其纠集数百名参赌人员在该群内聚众赌博,参赌人员每次发放20元至200元不等的群红包,分成7份或9份,并设置好“雷”值。游戏开始,杨某的9个“机器人”小号自动抢红包,若红包尾数中“雷”,则杨某的“机器人”大号自动按预先约定的赌博规则赔付发包人相应数额。自2019年6月中旬至11月,该赌博群赌资流水高达2924万余元,其中杨某管理期间的赌资流水高达1344万余元,共非法获利45000元。
经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杨某伙同他人利用移动终端建立赌博平台,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情节严重,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
利用网络组织赌博,不拘于空间、地点的限制,组织者仅需一部手机或一台电脑,就可以短时间内纠集数百人进行赌博,且隐蔽性强,其危害性远大于普通开设赌场行为,应予严厉打击。 通讯员柳泽忠 杨顺艳
记者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