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让干预回归理性

  □房清江

  “离婚冷静期”保护的是大多数,还是损害的是大多数?这个其实不难判定,有报告显示闪婚闪离、草率结婚离婚的人不足5%,绝大多数人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婚姻大事的。

  更关键的是,法律有没有必要穷尽一切可能来解决婚姻关系中所有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事实上婚姻自由不仅只是结婚离婚行使法律权利的自由,也包括微观层面自主调节婚姻关系的自由,而法律真正要做的一是把握边界,二是保证婚姻关系调节自主权的通畅。

  预防冲动离婚归根到底还是通过婚姻关系双方自主调节来实现的,起作用是当事双方心理调节的“内因”,即便是设置“冷静期”提供也仅仅只是一个时间窗口罢了。

  换言之,对离婚的适度干预完全可以摆脱权利限制的依赖,通过更丰富与健全的社会服务来实现。比如,完善婚姻登记预约制服务,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提前预约,如5天或者一周,用服务资源调配的手来抑制冲动,这比法律程序上的“冷静期”更合理。又比如,将离婚登记与婚姻情感咨询与干预服务衔接起来,提供前置的情感疏导渠道,鼓励和引导离婚当事人离婚前接受干预服务,如此,恐怕也比“冷静期”无目标的冷处理更有效。

2020-05-21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9131.html 1 3 让干预回归理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