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已满一年。有市民提出疑问,为何日常生活中时而仍能听到鞭炮声?对此,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燃管办”)工作人员作出回应。
该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已经出台《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关于明确南通市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并于2019年5月1日起同步实施。我市的烟花爆竹管理政策并不是全面禁放,而是禁限放相结合,寻找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风俗习惯的平衡。目前,我市市区划定了濠河风景区和狼山风景区两个禁放区实施全面禁放,春节期间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将崇川区全境、港闸、开发区的大部分地区及通州区金沙镇的中心城区划定为限放区域,在限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礼花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除春节6天外,夜间21时至次日8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就是说,在限放区域内的非限放时间段,可以燃放爆竹类、喷花类、玩具类等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因此市区范围内白天仍能听到烟花爆竹的声音。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市民表示,《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日常生活中听到烟花鞭炮的声响明显减少,生活环境更加宁静安全清新。而对于偶有发生的违规燃放行为,市燃管办表示,将严格依法查处,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张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