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北京晚报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租车、打车还是乘坐公交车,专门为孩子提供的安全座椅很难找到,北京私家车中安全座椅的配备率还不足四成,抱娃乘车仍是“主流”。多位专家倡议,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条款应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国家层面的法律。 (6月1日《北京晚报》)
安全座椅称得上儿童的“救命椅”。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布的《部分大中城市儿童乘车安全与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以使得1岁以下婴儿遭受致命伤害的可能性降低71%;1岁~4岁幼儿遭受致命伤害的可能性降低54%;4岁~7岁儿童遭受致命伤害的可能性降低59%。
从现实来看,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率及使用率不高。以北京为例,早在2008年前后,个别公交线路曾出现过专门为儿童配备的安全座椅,后因使用率不高已被拆除;地铁车厢内也没有专门给儿童设置座椅;租车公司北京20家门店,无一提供安全座椅……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通过立法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势在必行。当前正值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之时,这也为儿童安全座椅正式被纳入国家级立法提供了契机。
除了立法强制,广大家长也要对儿童安全座椅重视起来;各有关企业也应尽到相关责任。比如,出租车、租车公司以及公交企业,在提供安全周到的服务时,不能忽略儿童的安全。
目前已有上海、山东、内蒙古等地出台了地方法规,要求4周岁以下婴幼儿乘坐家庭乘用车时应配备并使用安全座椅。不过,目前来看,执法检查还没有跟上。可见,要让孩子“专座”普及开来,需要做的功课还有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