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服务

南通中院实现跨域查阅电子卷宗

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晚报讯 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现在起,只要经资格审核符合查档条件,检察院办事员、代理律师就可以在全省法院之间,对保存在南通市两级法院档案室的档案进行异地查阅。

  始建于1949年8月的南通中院档案室,现保管着原苏北南通行政区人民法院、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全部卷宗。目前,该档案室已实现库存诉讼档案数字化,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查档窗口,配备专职档案员负责电子查档阅卷服务,为当事人、律师及社会各界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利用服务。

  省档案信息三级共享平台是省高院推出的解决群众异地诉讼难的一项重要便民利民举措。南通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陆久斌说,自省高院推出三级共享平台查档后,南通两级法院不断调试三级共享平台,积极运用三级共享平台开展跨域查档工作。目前,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档案利用申请人只要资格审查符合查档条件,可以在全省各级法院之间实现即时调档,异地跨域查阅电子卷宗,便利当事人诉讼、提高工作效率。

  查(阅)档需要带什么证件?陆久斌介绍,案件当事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果当事人是法人的,则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就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律师持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其他诉讼代理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通讯员张佳佳 顾建兵 记者王玮丽

2020-06-10 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21662.html 1 3 南通中院实现跨域查阅电子卷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