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即日起,我市政府采购实施验收书面记录抽查送审制,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在政府采购实施活动中应用履约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最后环节之一。根据政府采购结果导向改革的要求,今年,我市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针对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晰、措施不细化等问题,市财政部门出台相关举措,继出台政府采购实施起点行为(采购需求与文件征询意见)管理文件后,进一步对政府采购收尾行为进行规范,将实施验收书面记录抽查送审作为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具有重要意义。
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作为保证政府采购质量和成果的重要手段,采购人须完善内部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细化内部流程,把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嵌入本单位内控管理流程。
据了解,新出台的抽查送审的范围包括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采购单位和受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验收完毕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面记录材料。内容涉及合同约定验收条款、验收方案、验收书以及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四大类。如发现采购人或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将严肃处理。 记者李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