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前可申报或举荐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前联合启动第十二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表彰活动。
本月10日前,符合评选范围且未被当地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掌握的,实施见义勇为行为人或其近亲属、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等单位可向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或举荐。此次评定见义勇为称号人员的评选范围为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涌现的见义勇为人员。
记者张亮 通讯员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