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市井

堂姐非法集资帮忙转账获刑

检察官提醒:弄清缘由再帮忙

  晚报讯 明知堂姐的钱是非法集资来的,却碍于亲戚面子帮忙转账。6月30日,经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孙某犯洗钱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亲戚朋友提出借银行账户走一下钱时,要弄清钱的真实来源以及钱的去向,做到对自己的银行账户负责,对自己负责,以免出于好意帮忙,却惹上牢狱之灾。

  家住张家港的孙某是翟某的堂弟,二人自小一起长大。翟某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出现问题,银行贷款外加亲戚、朋友的借款,欠款已达数千万元。面临困境,翟某想着先向老百姓集资,等公司渡过此次危机,顺利上市新三板,恢复生产经营盈利后,再将本金和利息返还给老百姓。

  于是,翟某风风火火开启了集资宣传之路,上节目、发传单、开酒会,忙得不亦乐乎。孙某多次在微信中提醒翟某,非法集资是违法的,但翟某一直坚称过段时间渡过危机就好了。谁知虽然集资到了款项,翟某的公司却未能如期上市新三板,老百姓开始向翟某追讨款项,有的甚至直接起诉到了法院,法院查封冻结了翟某个人和公司的账户。

  资金无法周转,翟某只得向孙某求助,想借孙某及孙某公司的账户来帮忙走账。虽然知道堂姐对外非法集资,但考虑到是一家人,孙某实在难以推脱,先后三次共计帮翟某转账人民币610万元,用于偿还之前的债务或费用。

  检察官表示,孙某明知翟某的钱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仍然为翟某提供资金账户并通过转账的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讯员姜涛 赵海燕 记者何家玉

2020-07-03 检察官提醒:弄清缘由再帮忙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24686.html 1 3 堂姐非法集资帮忙转账获刑 /enpproperty-->